“我举报我老公和某单位女子同居生女!”山西太原,一女子实名举报丈夫出轨,但该单位拒绝处理此事,被举报人也进行了否认。
原来,该女子姓王,王女士和白某在2005年领证结婚,2019年,白某和省气象局员工田某以工作为名走在了一起,同居后还生下一个女儿。
王女士举报,只想让田某的工作单位给予处罚,但该单位给出的回应是,应该走法律程序。
王女士问丈夫:你以后就想这样过一辈吗?你两个老婆,他两个老公?丈夫的回复是:我情愿!
看到这一幕,觉得不可思议,女子举报不就是走的法律程序吗?不想查就直说呗。
如果属实的话,真是大跌眼镜,两个有家室的人,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偷偷的同居了,并且还有了孩子,违反了社会良俗。爱与不爱,都应该真诚,不要伤害彼此。
不是有个孩子吗?做亲子鉴定,就水落石出了。
身为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知法犯法,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婚姻自由,夫妻如感情破裂,应结束婚姻。正常的婚姻生活是彼此相爱,相互包容,幸福快乐的,这样的婚姻生活应及时止损,放过自己,也放过对方。
我看出来了,王某只想惩罚小三,不想罚她老公。
白某找个比妻子老的、没妻子好看,且还有老公的,到底是什么心态啊[捂脸]
作为公职人员,学法守法不是罪基本的吗?生活作风有问题,内部居然不自查,还踢皮球。
白某与她人同居生孩子,已成为事实婚姻,这是不是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