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是内蒙古的制造业、工业中心及最大城市 ,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 ,被誉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
2、包头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沿黄经济带的腹地,位于蒙古高原的南端,华北地区北部、内蒙古中部,南濒黄河,阴山山脉横贯该市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个地形区域。包头是连接华北和西北的重要枢纽,是中国、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点发展地区,中国大陆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