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其实就是明朝初期发生的四大案件。也就可以称之为“明初四大案”。当然了,这个事情的主要决策人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为的就是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所引发的著名四大屠杀案件。那么这个洪武四大案分别是哪四案呢?在这四大案中一共死了多少人呢?
1、洪武四大案指的哪四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2、洪武四大案一共死了多少人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2.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2.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2.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