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机动车转入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只有国Ⅳ标准的环保车才能转入深圳。 |
申请材料 |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http://cgs.stc.gov.cn/Article/fwzn/bgxz/14060086.html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五、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刑侦验车通知书原件【外省转入的19座以下客车(含19座客车)和轻型以下货车(含轻型货车)需刑侦检验)】; 七、机动车注册登记预录入/环保凭证原件或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凭证原件; ∷、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和定编小汽车的通知附页原件(车主单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 九、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
申请表格 |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样本)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综合服务大楼,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电话:22222000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业务办公点。 |
程 序 | 一、领软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 领表方式:(一)http://cgs.stc.gov.cn/Article/fwzn/bgxz/14060086.html 下载; (二)各业务办公点窗口领取。 〓、备齐资料:见所需资料。 三、打印环保车型凭证、预选取机动车号牌 §理顺序: (一)到人居环境委员会打印环保车型凭证(人居环境委员会咨询电话:83105400); (二)车主可通过互联网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系统预选号牌 四、刑侦验车岗检验车辆 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车辆、登记审核岗受理资料 §理顺序: (一)刑侦验车岗检验车辆【19座以下客车(含19座客车)和轻型以下货车(含轻型货车)需刑侦检验】; (二)机动车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三)登记审核岗受理审核资料,编发号牌,出具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 温馨提示:机动车号牌选冉式: 通过互联网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系统预选后到各业务办公点确认; 在各业务办公点通过十选一或自编自选方式选取。 五、缴纳工本费 缴费方式: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凭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银联机构(银行)或各业务办公点POS机缴费(收费标准见收费表)。 六、领取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领冉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到原办公点发牌发证窗口领取; (二)委托邮局投递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
法律效力 |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
收 ⊙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每证10元,收费依据:粤价函[2004]332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深价联字[2005]14号。 |
年审或年检 |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网上预约 | 无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
办理机动车转入深圳的条件和手续
事项内容 机动车转入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条 件 只有国Ⅳ标准的环保车才能转入深圳。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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