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命契是什么意思?在香港,你知道?这是一种房产交易方式,意思是房主在出售房子的同时,保留了在房子里居住的权利,直到自己去世。这样一来,房主既能拿到钱,又能有个住处,而买家则要等到房主死后才能入住。听起来很划算的样子,但你可能不知道,这种方式还有一个隐藏的好处——可以避免遗产纠纷。
联权共有人Joint Tenant ( 俗称「长命契」 )
1、 要构成联权共有的产权,所有共有人必须符合以下四项共同点 (UNITY),缺一不可:UNITY OF TITLE﹙各方必须以同一份产权文件取得业权﹚;;UNITY OF TIME﹙各方必须同一时间取得业权﹚;UNITY OF INTEREST﹙各方所享有相等的物业权益必须均等﹝量与质须相同﹚﹞;UNITY OF POSSESSION﹙各方可占用同样整个物业﹚。2、在法律上,联权共有人的权益是互相重叠的,故此,每一位联权共有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拥有整项物业。3、联权共有产权的特点,就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权优先继承另一方的权益 ﹙RIGHT OF SURVIVORSHIP﹚,当其中一个联权共有人去世的话, 其物业内的权益,会自动由在世的共有人承受,直至剩下最后一人为止, 故此,联权共有产权俗语被人称为「长命契」。4、联权共有产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任何一个共有人不能以遗嘱来处置其权益,故此任何共有人欲以遗嘱另行指定继承人时,必须先行将联权共 有的产权拆除。5、除以上各点外,基本上联权共有与分权共有其实并无太大分别,若全部共有人仍然在生,要出售物业仍然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分权共有人﹙TENANT IN COMMON﹚
1、分权共有的产权,所有共有人只需符合一项共同点,就是UNITY OF POSSESSION,正因如此,即使任何共有人只占1/1000或1/100,000的权益,他也有权占用整个物业。2、分权共有人没有优先继承其他共有人的权益的权利,故此,如任何共有人去世,其权益将根据其遗嘱决定如何处理,如无订立遗嘱,则根据《无遗嘱遗产条例 》处理。3、分权共有人各自拥有业权的百分比可任意决定。
最新的有关长命契的报道:
李玟生前签下“长命契”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玟生前与丈夫乐裕民已经分居两年多,但因财产纠纷并未办理完离婚手续。李玟的突然离世也让其名下的四套房产成为了争夺的焦点。乐裕民作为合法丈夫,自然想要分一杯羹,甚至找了律师推翻李玟的遗嘱。然而,他可能要失望了。因为据悉,李玟早就有所安排,她在生前就已经将四套房产都签下了“长命契”,也就是说,她在卖掉房子的同时,保留了终身居住权。这样一来,她的丈夫和继女就无法继承这些房产了。
李玟姐姐揭穿乐裕民真面目
李玟的二姐也出面揭穿了乐裕民的真面目,称他不仅连富豪的身份都是靠着李玟的关系和包装才获得的,他本身没有多大的本事,全是靠着李玟才有了今天。 她还表示,乐裕民想要掌控一切,包括李玟的遗体和葬礼安排。李玟姐姐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只知道他不爱我妹妹。”她还呼吁大家尊重李玟的意愿,让她安息。
网友纷纷声援李玟
看到这些消息,网友们纷纷声援李玟,谴责乐裕民的无耻行径。有人说:“李玟真是太聪明了,早就看穿了他的本质,给自己留了后路。”有人说:“李玟是个勇敢而坚强的女人,她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有人说:“李玟是个天才歌手,她的音乐永远留在我们心中。”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你对李玟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们,让我们一起为李玟祈祷,愿她在天堂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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